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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出台《共同开展监督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08年08月26日 来源:
  

日前,乐清市审计局与市检察院、市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共同开展监督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了三个部门的共同职责任务、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协作的工作机制、预防工作的要求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对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措施、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探讨研究。

    意见中还明确规定市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每年共同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行动,对我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系统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考察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