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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及变更审批亟待规范

发表日期:2008年05月12日 来源:
  

   近年来,我们在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些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及变更审批不规范的问题相当突出,已成为滋扰工程建设和结算审计的一块顽疾。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签证不及时,事后补签。这表现在施工方提交或要求工程签证时,业主代表往往不给予签证,或者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办理,事后才突击补办,甚至于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就极有可能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发生了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现象;有的发生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现象。如旭阳路一部分新增项目的材料在施工时未确定,在计量证书签字时由决算小组确定,给结算审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及潜在风险。

二是签证把关不严。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如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土建主体工程投标时已经把外墙部分花岗岩纳入土建工程,后来对外墙花岗岩进行了二次投标,但在土建工程联系单签证时没有把减少部分剔除。

三是签证失真。施工单位利用隐蔽工程的隐蔽性,多计工程量,诱导建设单位误签。如某办事处综合办公楼隐蔽工程部分签证时发现工程联系单和附件计算时有多计工程量现象。

四是签证手续不符合规定。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但审计中发现,现场签证存在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如法院审计我们查看了工程联系单143张,只有15张有监理签字,其他都只有业主代表签字,监理签字率仅10%,签字程序大部分不符合规范。再如市晨沐广场工程部分工程联系单无监理签字和盖章,有的联系单在无施工单位经办人和公章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给予签字和盖章,而且大部分工程仅由一名现场监理员或一名业主现场代表人员签认。

五是签证内容不清楚、不准确。表现在现场签证资料不齐全,内容表达不清楚,没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变更数量及技术处理意见等,很多签证都是把不属于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且参与工程结算。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施工单位临时用水用电等。

六是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过多。如在某综合大楼审计中我们发现设计图纸变更过多,原先智能化安装工程投标时正式图纸没有出来,就用白图进行先投标,中标后就进行了图纸重新设计,增加了近70多万的工程造价。再如某学校工程在投标时是铸铁栏杆,后来改为其他栏杆,增加了很大工程造价。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建设单位尚未按要求建立工程变更审批内控制度,没有设置或具体授权不同管理层对工程现场签证及变更的审批权限;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及变更审批权限相关制度还处于空白,致使不同建设单位对不同金额现场签证审批带有随意性;三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相对缺乏,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往往兼任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致使签证盲目性强。

    工程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招投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其造价的增减变化,完全取决于工程签证的情况。施工单位为了扩大自身利润空间,往往会在现场签证上用心思、做手脚。再加上没有相应现场签证制度的建立,现场签证往往流于形式,签证程序违规、手续不齐全的现象司空见惯,为此,审计建议:一是市政府应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及变更审批权限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及变更审批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配备专业的造价控制管理人员,对现场签证实施有效地控制和审查。三是进一步增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实事求是地做好现场签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规范化。